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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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70114
登记证持有人: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甲硫·己唑醇
剂型:悬浮剂
毒性及其标识:
总有效成分含量:4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己唑醇5% 甲基硫菌灵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水稻 | 纹枯病 | 30-4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: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 作物 (或范围)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水稻 纹枯病 30-40毫升/亩 喷雾 1.本品应于水稻的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2次,施药间隔7-10天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,重点喷施茎基部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:
本品是由甲基硫菌灵与己唑醇复配而成的杀菌剂。可阻止真菌的生长。干扰病原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,进而影响细胞分裂;破坏和阻止病菌细胞膜的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,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,使病菌死亡。
注意事项:
1、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、该产品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。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,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后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5、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8、开启包装时,避免将药粉溅入眼内和皮肤上。9、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中毒急救措施:
眼结膜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,炎症消退较慢;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,出现红色丘疹。眼睛溅药或皮肤接触到药液,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;误服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诊治;如发生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备注:
核准日期: 2017-01-07
重新核准日期: 2019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