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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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规格:200毫升X40瓶;300毫升X20瓶;500毫升X20瓶;1升X12瓶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20855
登记证持有人: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
剂型:微乳剂
毒性及其标识: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氨基阿维菌素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甘蓝 | 小菜蛾 | 10—12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:
1. 在小菜蛾1—2龄幼虫高峰期,亩用本品10—12毫升,兑水量60公斤搅拌均匀喷雾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每季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产品性能: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B1a开始合成的生物源杀虫剂,对鳞翅目害虫,对小菜蛾的杀虫活性较高。
注意事项:
1.本品对昆虫主要是胃毒作用,因此喷药均匀周到。采用二次稀释法稀释,喷药最好在傍晚进行,避免在低温和高温下使用,以减少雾滴蒸发和飘移。2.本品应低温、干燥、避光保存,应避免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随配随用,避免储存稀释后的水乳剂液。3.不应在鱼塘、蜂场和桑园蚕室及其周围地区使用。禁止在鱼塘等水源处清洗、施药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.施用时应穿防护用品,施完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,若误服,可用吐根糖浆、麻黄素催吐,防止儿童接触。5.禁止和百菌清、代森锌混用。 6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: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引吐并给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)等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备注: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.14%。
联系方式:
生产企业名称: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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